在這些欺凌事件中,有些孩子是長期受到欺凌,以致造成了心理的扭曲,被欺凌自我否定,悲觀失落,喪失了信心信任。如果孩子能及時告訴大人,情況得到制止,孩子就會少受一點傷害。但我們極少能看到孩子主動跟大人報告的案例。我們會問,這些遭受欺凌的孩子,為什么不跟家長、老師說呢?孩子遭受欺凌,為什么沒有告訴大人呢?不外乎以下幾個方面:1.被欺凌是件很丟人的事,不能告訴別人,包括老師和家長;2.如果告訴家長,家長會很擔心,會心疼,孩子懂事,不忍心看到家長擔心和心疼;3.本來就和父母極少說心里話,這事更不能告訴他們,如果說了,他們反而會訓斥我沒用;4.如果告訴老師,老師解決不了,管不了,學校也不能把對方怎樣,反而會導致對方更大報復;5.這是我們孩子自己的事,我們自己解決,不用不需要大人解決,跟大人說就是沒用;6.如果告訴老師和家長,事就鬧大,希望這么過去,權當沒有發生。案例:例如,有一個校園幫派,專門拉身材高大的學生入伙,為的是能打架。他回家跟爸爸說了,有人脅迫他加入幫會,否則要被打。爸爸沒有在意,順口說:“你要加入,那我就打死你。”他聽從了父親的勸告,沒答應加入幫派。卻真的因此被打,在外面逃了一夜,連家都不敢回。案例:一個在寄宿小學三年級的男孩,被同學扒下褲子倒上開水。周五下午媽媽去接他,他說不小心被開水燙了,家長只是治療,不知孩子被欺凌。周日下午,媽媽照常送他去上學,他非常不愿去,他對媽媽說,他不想去讀書了,他要放牛。媽媽當然不同意。媽媽要離開學校時,看到他眼淚汪汪。“媽媽,你明天還來看我好嗎?”“媽媽星期五早點來接我好嗎?”他央求著,媽媽離開了。事后媽媽想起孩子的表現,非常后悔沒有感知其中的信息。很多案例表明,孩子雖然沒有直接說明被欺凌的事。但通過一些語言和表現都在“說”了。孩子受到欺凌,或被其他傷害,總會在語言、行為、情緒上表現出來,只是我們忽視了。孩子不說真相,有自己的思維和行為邏輯。老師和家長要做的不是指責他們為什么不說,而是鼓勵他們說。很多時候,老師和家長沒有告訴孩子:大人能給孩子堅定支持。對涉事學生先要陪伴,不要說教;先要肯定,循序矯正;先要傾聽,后再疏導。1.孩子害怕上學,找各種理由推遲上學的時間,或者去學校時走某些隱蔽的、環形的道路。2.出現其他焦慮的表現,如尿床或做噩夢,尤其是早上一到上學的時候就頭疼或者肚子疼。3.書本或者衣服被撕裂及其他物品損壞,或者身上有傷痕。5.有時索要、甚至是偷竊家里的錢物,撒謊說老師收費(可能被同學索要錢財)。7.從來不帶其他小朋友回家,很少被邀請參加同班同學的社會活動。11.拒絕談論學校里的事情或與同學之間的關系,或閃爍其詞。12.攜帶或試圖攜帶防衛工具(棍子、刀等)去學校,并且表現出“受害者”的肢體語言,如拒絕眼神交流、聳肩弓身等。
14.告訴家長不想上學了,或家長送孩子到校后,害怕家長離開。
學校根據實際成立由校長負責,教師、少先隊大中隊輔導員、教職工、社區工作者和家長代表、校外專家等人員組成的學生欺凌治理委員會(高中階段學校還應吸納學生代表),作為防治工作的組織、領導和欺凌事件處置機構,明確成員名單、工作職責、運行機制。針對可能發生校園欺凌和暴力事件,排查教職工崗位責任是否到位,各處角落監控巡查是否到位,校內存在哪些易發欺凌的時間段和隱蔽地點。對校園周邊(街巷、角落)進行一次暗訪和排查。將發現的問題情況向當地公安機關報告。對學生通過不記名(保密)方式進行一次欺凌情況問卷調查,并通過信箱、電話、直接向老師反映等方式進行調查。建立學生遇到和發現欺凌即時向學校反映的機制。鼓勵學生遇到和發現校園欺凌暴力事件及時報告。從小學三年級到高中,對學生進行一次主題教育,包括通過升起儀式或課間操,進行一次對學生的集體訓導。主題教育內容包括:讓學生明白什么是欺凌和暴力,遇到欺凌和暴力怎么辦,怎樣避免欺凌和暴力,等等。對全體教職工和家長進行一次防治校園欺凌和暴力的專題培訓。對家長的培訓可以通過家長會、視頻會、一封信等形式進行。學校召開家長會時,通過家長會一并進行專題培訓。專題培訓要確保足夠時間和內容全面,不能走過場。專題培訓時要進行案例分析。落實學校主體責任,高度重視欺凌和暴力對學生身心健康造成的巨大傷害,明確學校內部人員、處室、級部防治欺凌和暴力的崗位職責。學校每學期開學時集中開展對學生的專題教育,建立教育、培訓、排查、處理長效機制。防治欺凌需要多方面措施,最重要的一點就是:我們做家長的,做老師的,要對孩子悉心細心關心,善于從他們的行止中發現問題。老師要抱著一個信念:欺凌和暴力事件不在自己學生身上發生!家長要抱著一個心態:欺凌和暴力事件不在自己孩子身上發生!